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临床试验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为省政府举办的全省综合性医学科研新型研发机构,省政府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临床试验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贯彻落实《河南省医学科学院重建方案》的重要举措,旨在支持建设国内一流科技创新中心,发挥“院、城、产”优势,推动河南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心围绕临床研究技术支撑、资源统筹、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国内外交流等核心职能,重点统筹全省临床试验资源,为医疗机构、研发企业及科研单位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的临床试验研究服务。
二、中心负责人简介
郭永军,博士生导师,是临床试验发展中心的主要设计与发起人,曾在美国杰弗森大学工作15年,主要从事肿瘤易感基因及其防治的研究,2010年受聘河南省特聘学科带头人回国,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科研顾问,中原纳米酶实验室副主任,河南省分子病理学重点实验室主任,豫健基金会理事长,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控股公司董事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医学会科研管理分会主任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肿瘤预防与控制专业委员会常委等。先后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及省部级课题10余项,NIH-R01基金1项,国家重大慢病专项子课题1项,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发表高水平论文70余篇、编写专著3部,深耕卫生健康领域多年,兼具扎实的专业素养、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广泛的行业影响力。
三、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纪委、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床试验发展中心。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临床试验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四、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范围及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中心发展需要,专业方向与需求方向一致,具有较强专业能力。
六、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规定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七、招聘流程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网址:http://hnsyxkxy.cn)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招满即止,有意者请从速投递应聘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ykyxmb2023@163.com。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其他证件)、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
(3)近五年来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项目、奖项、专利)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应聘者认为必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5)需将以上资料进行扫描(PDF文件),并压缩打包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名称”进行命名,在报名时上传。
4.资格初审
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招聘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一环节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及条件作假等情况,随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由临床试验发展中心按河南省医学科学院要求组织开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按照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的方式入职。
九、纪律与监督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1266597、61266593(临床试验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371-61266619(院纪检监察部门)
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临床试验发展中心负责解释。